根据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助理员1名(从事出纳会计工作)。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事务处理能力和应对压力的心理素质。
3.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与资历:
财务管理类与会计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说一口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7.具有太仓市本地户籍。
二、报名方式
1.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2.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书原件的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20449395@qq.com,或将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704办公室收(地址:太仓市城厢镇扬州路99号,邮编:215400)
3.按照报考条件,由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应聘者进行面试。
三、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和笔试考察综合评定。
2.考试内容:
(1)面试:形象、谈吐,对应聘单位的了解和应聘岗位的认识;
(2)笔试:相关岗位基础业务知识。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教师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一次性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公示及录用
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拟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通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内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太委办〔2018〕69号)文件实施。
薪资待遇参照《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太人社〔2018〕47号)文件执行。
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75253。
附件: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登记表
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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