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征集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品牌宣传语的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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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28 17:27 点击: 次 |
泰 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改制为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农商行”),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泰兴农商行将继续秉承“立足地方,服务 三农,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市场定位,坚持向客户提供专业、贴心、个性的现代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进一步倾听客户的品牌诉求,打造现代化特色银 行品牌,泰兴农商行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品牌宣传语(主广告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30日止。
二、品牌口号设计要求
1、凸显泰兴农商行“泰兴人自己的银行”的品牌特性,与其他银行宣传用语要有显著区别。
2、符合泰兴农商行“立足地方,服务三农,服务企业,服务百姓”的市场定位。
3、表达泰兴农商行客户为本、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
4、语言要简明扼要,贴近百姓,雅俗共赏,易于识别,字数限定在4-12个之间。
三、评选方式
1、泰兴农商行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认真研究评选。
2、由泰兴农商行最终确定最佳品牌口号。
四、评选结果将在泰兴农商行网站公示。
五、投稿说明
本次活动可采用邮寄纸质稿件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注明“有奖征集活动”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国庆西路88号(泰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邮编:225400;联系电话:0523-87639340;E-mail:jstxnsh@126.com。
投稿人请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
1、最佳品牌口号:最终选用的投稿作品,将获得10000元现金。
2、入围奖:入选十佳品牌口号的投稿作品,将获得2000元现金。
3、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七、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投稿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泰兴农商行所有。
2、投稿人必须保证投稿内容为自主创作,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投稿作品出现任何版权争议,则取消获奖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泰兴农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泰兴农商行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投稿人的同意。泰兴农商行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泰兴农商行所有。
4、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泰兴农商行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或等值奖励外,将不再向投稿人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投稿人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投稿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6、与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泰兴市解决。泰兴农商行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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