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是金融支持“三农”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各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在中部6省和东北3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2011年7月,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项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积极部署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一步扎实推动辖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派出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积极探索,农村金融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是金融支持“三农”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进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以增加农民的抵押担保物品种范围;2010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2011年7月,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项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积极部署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一步扎实推动辖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在今年2月初召开的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座谈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强调,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挑战,在深入总结创新工作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信贷资源更多地向“三农”和民生领域倾斜。
据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监测统计,截至2011年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区)全面推进,全国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金融机构或网点已分别达10239家和6037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946万农户直接或间接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业务中受益,受益企业达数万家。
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种类明显增加。各地开展的有一定影响的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约550个,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达180余项。
二是涉农贷款余额和占比不断上升。截至2011年末,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14.60万亿元,同比增长24.9%,比同期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高9个百分点,2011年全年新增2.73万亿元,占当期本外币各项贷款的34.6%,占比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三是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如湖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覆盖范围从2008年试点的21个县,扩大到目前的85个县、2893个乡(镇)。
四是重点推动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成效显著。如重点推动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进展迅速。截至2011年末,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406.4亿元,同比增长33.2%,是2009年的2.2倍,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17.4个百分点,较好地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
针对农村特定群体,立足地方特定产业,结合农村产权情况,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引导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新。其中,针对特殊群体的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农民经纪人收储仓单质押贷款等;针对地方特定产业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州陶瓷贷”、湖南耒阳油茶林贷款、宁夏绒毛动产抵押贷款等;结合农村产权情况的新疆农民住房按揭贷款、云南经济林果所有权抵押贷款、湖北水域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等;结合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信贷+保险+担保”以及中小企业担保、农户大联保等多种贷款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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