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始终秉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宗旨,坚持稳健经营、和谐发展,不断加快企业转型,加强体制、机制建设,锐意进取,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双丰收。为推进“阳光信贷”工程,我行自2010年起推出了“惠民宝”业务,历经2年多时间的运营取得了明显实效,有力支持了扬州市区内涉农经济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持。截止2012年5月底,惠民宝业务共建档74607万户,其中乡镇建档数63164户,占应建档有效户数的75%;授信户数达30567户,授信金额达33978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授信3397.8万元。目前,有合理贷款需求的客户贷款资金满足率达100%。
阳光授信 金融普惠 该业务将贷款调查、授信、定价、操作流程和公开承诺服务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下,让客户了解银行办理贷款的流程,使银行了解客户经营状况,为解决银行与客户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做出了积极探索。在贷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实行除利息之外的零收费、零搭售,为广大客户降低了融资成本,充分体现“惠民”特色。目前业务范围覆盖扬州广陵区、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市区范围,真正做到金融普惠。
绿色通道 简便快捷 该业务实行“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即通过主动走访,锁定目标客户,依据一定标准进行集中授信,最后根据客户需要分别用信,发放贷款。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打破了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营销模式,变被动等待客户为主动上门拜访客户,将实惠的服务主动送到客户身边。同时开辟绿色通道,急百姓之所急,对“惠民宝”业务中已授信,且符合用信条件的客户,不附加任何额外要求,第一时间发放贷款,以解客户燃眉之急。
程序规范 服务趋优 充分运用内部和外部资源,由内部和外部人员共同组成评级小组。外部人员中,乡镇由村委会干部和有公信力的农户代表参加,城区由居委会干部、有公信力的社区 代表参加,专业市场由市场主体管理员、商户推荐代表参加。评级小组的意见被作为是否给予贷款授信的重要参考,改变了以往依据支行客户经理主关观点决定是否 放贷的现象,提升了服务水平。
实现双赢 促进诚信 该业务最高可给予授信30万元,基本满足了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资金需要。方便了客户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支持度。由于阳光操作、规范操作、联动操作,目前未出现任何不良,在区域内实现了“诚信为本”的良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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