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该行结合当前金融形势和地方经济实际,专门召开董事会,研究大额贷款和行业贷款授信管理政策,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着力解决经济下行所带来的信贷风险问题。
重申信贷投放思路。坚 持“三农”市场定位,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按照“额小、分散”原则,积极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理性对待大客户、大 企业信贷需求,实现客户结构由大客户向中、小、微客户转变;加大涉农信贷总量投放,加大对规模化种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 持,推动农业向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促进客户结构、行业分步合理化。
明确规定限额红线。年内最大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4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新增授信总量控制在6亿元以内;年末大额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不超过45%,房地产贷款(含按揭)控制在6%以内,建筑业贷款控制在9%以内,化工类贷款控制在1%以内,服装类贷款控制在3%以内。
强化大额贷款防范。在 核定基础授信时,只有优良类以上大额贷款客户才能纳入授信范围,对优良类以下大额贷款只能按临时授信操作,对退出类客户及运行质态不佳的一般类大额贷款客 户制订压降计划,逐步减少直至不再授信。在大额贷款的授信条件上,要求尽量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新增的大额贷款授信,原则上必须采取抵、质押方式,对存 量大额贷款客户,两证或其他资产抵押给他行的,在其贷款收回再放时,原则上通过抵质押办理。
实行行业差别管理。一 是鼓励性行业,授信不受户均控制额的限制,只要符合借款主体合规合法、有承贷能力,第一及第二还款来源明确有保障、经营情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等条件,均 可给予授信。二是关注类行业,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从严控制,重视关注企业资质、业绩和信用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四证”和项目资本金的审查,年内原则上 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按进度发放 和使用贷款,全流程监控。同时,对住房销售回笼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根据销售进度按比例归还开发贷款;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严 禁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杜绝建筑业贷款为房地产项目垫资,原则上不再新增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配套服务的建筑业贷款,新 增建筑业贷款必须落实有效担保措施,或者由专业的担保公司担保。三是限制性行业。严格控制新增高污染化工行业及低效服装加工业贷款,对存量的化工及服装加 工业贷款要开展风险排查,对于环保不达标、新增订单大幅减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化工、服装厂实施逐步退出;对“两高一剩”行业信贷客户制订退出方案,加快退 出步伐,对退出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对光伏、船舶、钢贸以及政府平台贷款等不再新增,同时,加强对异地贷款的管理,存量授信逐步压降,不再新增发放异地贷 款。(高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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