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农商行:突出重点 创新履行监事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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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15 12:40 点击: 次 |
紫金农商行成立一年半以来,该行监事会紧紧围绕全行“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强化“促进全行发展、开展监督评价、推进治理完善、提升自身素质”的职能定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治理环境优良,制度建设规范。积极促进“三会一层”有效运转,正确把握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切实做到尽职监督、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全体监事严格按照该行章程规定,认真组织召开季度例会和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践行公司治理。围绕该行章程,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巡视制度、监督联席会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监事会办公室职责;并规范自身履职行为,制定《监事行为规范》;突出履职评价重点,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模板,制定对董、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办法。
监督方法创新,成果有效运用。一是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深入了解本行各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部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建议,加强与审计稽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计划财会、信贷管理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更好地利用现有监督资源来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二是定期收集各部门季度监督材料。按照监事会工作职责要求,按季度定期收集总行相关部门上报的监督信息资料,开展非现场分析,形成整套季度监督信息材料。建立经营业绩季度快报,及时报送全体监事审阅,了解本行最新经营情况。三是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通过监督立项制度,针对全行经营发展现状及存在不足,开展各项专题调研,形成系统的专题调研报告提交高级管理层供决策参考。四是及时发布监事会管理提示。根据现场与非现场监督情况,监事会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监事会日常管理提示,从信贷、运营管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财务审批等方面做全面的分析警示,得到行长室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监事会对管理提示的回复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有效开展履职评价。该行监事会制定年度履职评价实施细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档案,监事参加高管人员年度述职述廉会议,了解评价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由履职尽职考核评价委员会牵头开展现场测评,经监事会审议表决,形成监督评价报告,分别向股东大会和省银监局提交该行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最近,该行监事会建立更加全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模板,将每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年的工作全面真实地记录下来,全方位反映履职工作成效,为年度履职评价工作提供真实客观的参考依据。
健全组织架构,监督高效运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该行章程规定,监事会办公室与党群工作部分设运作,成为与监管部门、内外部监事之间有效沟通载体。监事会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为监事会工作服务,尤其加强对监事的培训。在监事会成立之初,开展了对监事的入职培训,集中学习《江苏银监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江苏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江苏银监局合作处对本行2011年监管意见的具体要求》、《江苏银监局关于2011年江苏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农村信用社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等重要监管文件。2012年,全体监事又参加了由中央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国监事会制度与工作实务高级研修班”,切实提高自身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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