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案件风险状况,严格按照上级行社风险控制政策要求,全面推进机制完善,打造规范运营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全面落实,完善章程。针对原有章程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该社对原有章程按农商行标准进行修订,共修订13章、187条,增加3章、78条。重点对“三会一层”职权进行完善,强化股东大会理事会的决策与督察职能,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
突出改革重点,强化理事会功能。一是针对原理事会委员会设置松散、职责不明,将原有的五个委员会调整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委员会,并对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二是为发挥理事会风险防控第一责任,设立了“理事会重大工作事项督办”机制,对全辖重点工作落实,内控机制建设,风险防范体系等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并对未能完成督办事项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追究;三是针对理事会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监控薄弱的问题,组织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建立了关联交易报告制度;四是为提高理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互动效率,制定了《快速反应机制》及相关考核办法,统筹协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注股东权益,完善股权转让机制。一是针对原有股金转让不规范,转让手续过于简单,风险控制薄弱,该社完善了股金转让管理办法;二是针对贷款股东股金转让控制不到位,已形成风险的问题,该社规定如股金转让人在该联社辖内有存量贷款且已逾期,或担保的贷款已逾期,不得转让。如股金转让人的贷款或担保的贷款,虽未逾期,但存在明显的风险隐患,也不得转让;三是针对股东数量高、分散广,不利于股权结构优化和股东决策发挥的问题,该社在股权管理上,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导股权集中,规范股权设置,不断优化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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