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培育“龙头”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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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07 10:42 点击: 次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成立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参加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这是江苏近期连续以政府名义出台的第三个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培育“龙头”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加油。
近年来,江苏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3年1月,省农委公布的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5447家,比上年增加470家。龙头企业运行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12年底,全省44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4955亿元,实现纯利152.57亿元,分别增长25.86%、10.17%,带动农户953万户,同比增长10.22%。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达11家,约占全国的1/3。2012年44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953万户。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键是提升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江苏省农委副主任徐惠中说。近年来,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实现企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同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财政扶持、强化金融服务、增强企业内力等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为强化项目扶持,金融助推,江苏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带动能力强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成长型龙头企业给予扶持,2012年省级财政投入达2.3亿元,扶持了240家龙头企业。与省农行签署了“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累计授信132亿元。支持南京雨润集团等5家企业共同出资1亿元注册成立江苏汇隆投资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五个一”示范创建部署要求,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带头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化与种养大户、合作组织的紧密联结,突出有机、生态、原产地等特色,积极打造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在新的一年里,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处长潘长胜介绍了五项举措:深入开展龙头企业示范创建行动,确保实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带动农户数分别增10%和8%以上;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形成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入驻集中区,推动集群集聚发展;着力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力争10%的农业龙头企业全年网络销售额突破100亿元目标;有效提升行政服务指导能力,重点支持企业或基地(园区)的科技研发、产品检验检测以及信息网络建设。对2012年底的382家省级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监测,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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