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调查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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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1 15:46 点击: 次 |
江苏农村信用社招聘网(www.jsnxs.com )讯:近年来,高邮农商行紧紧围绕地方政府农村工作部署,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新时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信贷投入,加快机制创新,加强服务指导,有力地促进了高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
一、高邮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高邮作为扬州市金融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试点县,已组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87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2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301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53个,比2007年的112个增长近8倍。合作类型包括了农产品销售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基地+农户型、加工+农户型、产加销结合型、服务主导型和资本运作型等七种组织形式,涉及到蔬菜、棉花、葡萄、罗氏沼虾等农林牧渔十多个产业,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示范合作社。在加快合作社组建步伐的同时,切实注重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目前,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率达100%,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率达85%,社区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率达53%。工商登记成员累计达14.5万人,占农户总数比例达80%。
该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正呈现出“四个转变”:
一是合作形式由单一合作向多元化合作拓展转变。从合作要素看,以农村“三大合作”为主体,其中农民专业合作占48%、土地股份合作社34%、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7%。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3家,农家乐休闲合作社2家,其它劳务合作、富民合作等形式也在积极探索中。从行业结构看,基本覆盖了整个农业产业和“三水两有机”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在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占20.6%、林业占2.8%、畜牧业占13.7%、水产业占23%、农机及服务业占35%、其它占5%。土地股份合作社中,从事高效农业的达92%以上。从领办主体看,农村能人大户牵头组建占主体地位,占总数53%,其次是村组干部牵头占20%,基层服务组织牵头占13%,龙头企业牵头占7%。
二是经营领域由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转变。从实践看,该市“三大合作”服务范围涵盖了技术咨询、生产指导、农资供应、农机及秸杆回收服务等各个环节和方面,一部分合作社实现了自办加工企业或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了合作社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从事产销合作型的合作社占27%,产加销一体型的合作社占21%,与龙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占10%。2010年由19家合作社发起,组建了该市首家扬州市东湖生态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并与邮政部门合作,开设了名、特、优农产品销售直营店,开业近一年来,累计销售合作社农产品1000多万元。目前,有机稻米、罗氏沼虾专业合作联社已工商注册,有机稻米专业合作联社已正式挂牌,有机葡萄专业合作联社也已进入组建阶段。
三是服务功能由技术指导为主向注重品牌销售转变。该市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2.7万亩,其中农民合作型面积31.9万亩,占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的44%,而且基本上直接从事高效农业。专业合作社中有30%的合作社制定了生产标准并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38家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17家合作社通过农产品“三品”认证,其中获得有机稻米1家、有机稻米转换证1家,有35家合作社创办自有加工实体,有52家合作社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2010年合作社总收入超19亿元,盈余返还近3000万元。
四是管理运行由松散型向依法规范化转变。表现在:一是农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从工商登记成员情况看,农民成员比例占97%以上,充分表明农民对合作组织的接受程度日益提高。二是民主管理进一步落实。目前有9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了“三会”制度,有6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有70%的合作社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75%的合作社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大多数合作社基本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理事会活动基本正常,农民参与管理的民主意识、自我管理能力在实践中逐步增强。三是利益联结进一步紧密。从工商登记情况看,有80%以上成员都按章程规定出资,参与合作社分红。统一销售成员农产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占55%,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占50%,实行盈余返还的合作社达70%以上。
二、高邮市政府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做法
1.健全领导体系,完善组织保障。当地政府建立由农工办、农委、发改委、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园区也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2.加大扶持力度,凝聚发展合力。早在2010年,该市就制定了《关于落实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政策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有关税费减免、绿色通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完善了合作社发展的“五好”目标,全面提升发展水平。2012年,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的意见》,从政策上进一步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财政扶持。建立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服务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网络、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培训和信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补助。二是税收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内部服务和相关培训业务所得免征营业税。对各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三是优先立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开发或推广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安排,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四是以奖代补。市政府每年拿出专项奖金100多万元用于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激励扶持,表彰6名先进乡镇和一批县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3.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带动作用。每年在高邮信息报上开设专栏,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成功案例;每年分批举培训班,培训达600人次以上;抓好示范社建设,每个乡镇重点扶持1-2个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总结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三、高邮农商行信贷支持情况及主要做法
多年来,该行一直将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作为服务“三农”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不断提升支持发展能力,截至2013年2月末,已投放贷款1.82亿元,其中以合作社承贷的有10户,金额达2490万元,以合作社法人承贷的有29户,金额达1270万元,以合作社成员承贷的有1102户,金额达1444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大力扶持宇鑫蔬菜、日兴龙虾养殖、朝阳奶牛等一大批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1.创新授信方式。开展专项走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调查活动,掌握和编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项目、入社社员、股份设置、经营管理、资金需求等运行情况,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档案,研究信贷投放的重点和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履约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经营及发展能力、综合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按得分高低,分为AAA、AA、A三个等级,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的贷款授信额度,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
2.创新担保方式。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在贷款担保方式上进一步拓宽思路,特别是产品特色明显、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备、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地方特色品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同时采用信用贷款、社员联保贷款、龙头企业担保贷款、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抵押等多种方式,或与担保公司合作,开办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帮助解决。三湖蛋品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成立高邮市大海鸭业专业合作社和扬州大江鸭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该合作社又不断延伸产业链,采用饲料自产自销的模式,新建一所饲料加工厂,需要资金购买鸭饲料加工,但无有效抵押物和担保,该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开展调查,克服信贷规模偏紧的困难,取得工商部门支持,以其拥有的江苏省著名商标“三湖”质押,在全省农信系统首家向该合作社发放贷款500万元,解决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3.创新贷款品种。积极推广青年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等,简化贷款流程,实行贷款利率优惠,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学生、下岗工人、妇女创业融资开辟快捷通道。高邮市康达生猪合作社,法人代表张小冬,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1999年起租用二沟粮管所房屋从事规模养猪,创办初期是租赁的废旧猪场,环境差、设施差,2005年,二沟信用社扶持该养猪场信贷资金20万元。2006年,该养猪场征地422.7亩,新建标准化养猪厂房 1615张,开挖鱼塘 270 亩,同时以猪粪为原料,实施沼气发电,发展循环经济。对此,高邮农商行持续主动上门服务,到2011年,支持信贷资金已增至1400万元。信贷的有力支持,使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截止目前,康达生猪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二沟、三垛、营南三地、占地近722.7亩、年出售存栏生猪近4万头、年销售6000万元、净资产3800万元的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养猪场。该企业积极回报社会,致富不忘乡亲,带动周边农民兴办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的养殖户10余户,使生猪养殖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新途径。
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一是运行质态还有待提高。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上走在扬州地区前列,但成员工商登记率还不够高,注册成员占农户总数比重还偏低,有的合作社只有5-6人,注册资金只有几万元;对照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规范建账核算的合作社比例还不高。二是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弱。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数量不少,但是规模较小,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贮藏、标准化基地建设等环节比较薄弱,经济实力也较弱。同时以合作社自主注册的商标、品牌等比较少,缺少品牌效应,市场竞争力较弱。三是带动农户增收能力不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完善二次分配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土地股份合作社还停留在土地出租的低水平阶段,真正实现浮动分红的还不多;少部份合作社还仅仅是个体老板的合作,未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四是区位差别带来发展不均衡。以社区股份合作社为例,临近城区的乡镇,由于门面房收入较高,收益较好,而区位优势不明显的,社区股份合作带来的收益微乎其微。
五、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1.专业合作以产业化为方向推进转型升级。一是以产业化理念引领合作社发展。加强农业产业链前延后伸,推进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注重挖掘整个产业链上合作潜力,有效开发各环节的效益,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探索初级加工和深加工的产业化开发之路。开展农产品初级加工和深加工,通过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合作社成员在加工环节的收益。三是强化质量意识。加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控制,促进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投入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服务等,探索建立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有据可查、有源可溯,鼓励支持合作社申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以高质量产品赢得市场的认可。四是积极开拓市场营销。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支持合作社为自己的农产品注册商标,走品牌化发展之路。
2.农地合作以规模化为方向推进转型升级。一是将农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形式。顺应农村发展“四集中”要求,把推进农地股份合作社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与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效农业、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结合起来,把组建和规范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提高集约化经营程度。二是推进农地股份合作社自主经营。大力提高自主经营能力,推进合作社成员在自主经营中分享经营成果,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经营收益。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入社手续,提高农民成员的入股意识,行使民主权利,享受股份收益。
3.社区合作以公司化为方向推进转型升级。一是突出明晰产权。深入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和资本股份化,明晰产权关系,确保各项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二是着力创新经营方式。敢于创新、勇于探索,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基础上,实行参股联营、独资经营、组建股份制公司等运作方式,促进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确保农民利益。一方面顺应农民走进小城镇自主择业、自选住所的自由,推动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素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通过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形式,保留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受按股份红,解决农民“农转非”的后顾之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持续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紧紧围绕十八大精神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集中有限信贷资金、持续加大信贷投入的基础之上,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出台专项信贷支持政策,并适当调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的考核权重;积极开展支持调研,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对接,确定信贷投放的目标客户,专门建立信贷档案,将一些组织健全、经营正常、适应市场需要、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优先支持的对象;将一些组建时间不长,经营还未完全走上正轨,但对现代农业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有发展空间的合作社作为有条件支持的对象;将一些治理结构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不高,运行质态尚不理想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关注对象,待其条件成熟时再择机给予支持。深入推进“阳光信贷”,适度降低社员授信条件,通过提高信用贷款额度,适当放宽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允许发放社员间互保、联保、龙头企业为社员担保等多种方式提供贷款便利,提高信贷投放的支持效率,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走向更广阔的领域。
5.进一步加大政府政策指导力度。一是加强整治规范。从注册登记、章程制度、组织机构、会员管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变更解散的程序等方面,规范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大税费优惠。对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进一步放宽,严格执行社区股份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制定详细的合作社税费优惠目录,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租赁经营税等,增强透明度和操作性。对财政贴息金融部门允许以合作社主体贷款,对涉农税费、涉农基金费用进一步减免;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两个高于,一个确保”的要求切块安排专项资金,扩大扶持的面和额度,扶持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发展设施农业、改造农业基础设施、拓展加工流通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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