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银行业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明确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为工作目标。
《意见》指出,要完善服务体系,引导差异化竞争。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大型银行、中小银行及其他银行机构明确定位,在差异化竞争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要明确监管导向,强化正向激励。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引导商业银行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方式,研究发展网络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渠道;有序开展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申报,并对发债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优先选择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显著、风险管控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
此外,要争取多方支持,形成社会合力。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争取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
银监会表示,《意见》旨在通过更有力的正向激励政策,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银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为14.77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04万亿元,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62个百分点,增量比上年同期多1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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