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第一次提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如何进行信息时代背景下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近日,在中国信息化百人会召开的“信息化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透露,全国征信体系规划正在加快制定,拟建立国家数据交换平台,推动实现各个部委信息共享的工作。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各个政府部门都有相应的数据库,不过由于数据采集以及标准不一样,最终形成的结果差异很大。
比如农业部门管农药,但是企业名单却在工商局,而土地污染的数据却在环保部,这就导致,要查虚假农药的问题,单纯一个部门没有信息共享只能是睁眼黑。
而且,不只是部门没有互联互通,地方和全国也没互通,比如全国的住房就还没有联网,这就使得一个人在全国有多少套房子,什么样的房子,宏观调控部门难以查清。
同时,即使一个系统的信息,也有问题,比如全国内部信息质量较高的公安部户籍信息,也爆出一人有多个身份证的情况。
这些多重信息的存在,给正确决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央行正在牵头编制有关征信体系发展规划,同时预备将央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各个部门的数据库,共享在一个平台上。
对此,在当日会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指出,不同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需要有一个超脱于各个部门以上的机构来协调,否则会出现扯皮的问题。
他认为,信息化基础性体制建设在向企业与居民加强信息采集与社会管理的同时,要强调信息化系统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他建议成立超脱于各信息化系统的部门,研究信息的共享、使用的权限等问题。
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做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与现代信息技术”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基础性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设施,现代信息技术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在大数据条件下,政府管理角色发生转变从数据收集者向数据分析者转变,从数据管理者向数据提供者转变,而大数据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不是简单的技术扩散,也需要相应的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
在当日研讨会上,王煜也做了“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新进展”主题报告。他提出,征信业管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初步构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基本框架,但是远远不够。在更高的法律层面,希望促进社会信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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