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期已要求商业银行电子化上报和登记理财产品信息。“以前,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是实行书面上报。” 云南省一城商行总行相关人士解释,现在逐步建立起电子监测平台,这将有利于监管部门对银行自有理财产品的监管,控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银行已开始电子登记培训
据报道,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将实行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新发行的理财产品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理财产品,不得发售;并要求商业银行于7月31日之前登记完成自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对于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不规范现象,银监会将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理财产品的发行。
与此前书面上报理财产品的备案制相同,商业银行要在发售理财产品之前十日向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备案电子化报告。
“我们暂时没有接到银监会有关理财产品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等级制度的具体通知。”云南省一城商行总行相关人士透露,但是,各家商业银行总行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相关系统的内部培训已经开始,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他们的理财产品发售较多,将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进行登记,工作量相对比较大,而云南省的城市商业银行发行并不多,在7月31日之前完成登记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是否对外开放还未明确
不过,一国有商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个金部相关人士介绍,对于二级分行来说,银监会这一监管要求,对于分行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将实行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的要求只需要总行向银监会报备即可,二级分行只负责销售即可。
“对于非现场登记系统是否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产品信息,银监会并未表态。”一业内人士表示。此外,银监会要求,该理财系统要求上报的理财产品范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只有在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登记编码后才可正式发售。
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元,到今年3月底已经升至8.2万亿元,意味着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已经增加超1万亿元,而从2007年到现在理财产品的规模大概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目前理财产品规模只占银行业资产的5%,如此看来未来理财产品市场的规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更需要加强有效监管,以防止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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