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12月9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央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再介绍,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同业存单交易。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类产品。
《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央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再通过官方微博透露,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具有电子化、标准化、流动性强、透明度高等特点,有利于提高中长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准性,规范同业业务有序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是探索稳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同时,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同业存单交易。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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