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该行结合省联社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开展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对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验。
制 定详细方案,推进专项检查。一是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部署和督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网点实行专项检查工作“一把手”负责 制,确保活动开展。二是将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职能部门与网点自查、检查小组抽查两个阶段,根据营业网点和各职能部门经营管理职责,结合银监部门规定的主要检 查内容,分别设计相关自查工作表,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根据网点检查覆盖面不低于30%的要求,抽取12家网点作为被检查对象,并确保抽取的12家营业网点相关业务金额合计数达到或超过全行相关业务金额的30%,根据检查内容另行制定检查方案。
明确活动重点,强化督导帮扶。一是基层网点以2014年12月末数据为准,对个人存单单笔金额10万元(含)以上、个人结算账户余额10万元(含)以上储蓄存款和所有对公客户存款业务、所有信贷业务、2014年 度财务收支事项,以及相关的票据业务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高息揽储、以贷转存等行为,是否按照相关流程开展信贷业务,是否私立“小金库”等,重点对贷款 和票据业务逐户逐笔进行排查。二是对内部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经营管理过程中是否发现制度流程存在缺陷等进行排 查,并填写自查统计表。三是合规部门负责检查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到基层网点督导自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协调自查进度,对部分网点较易发生 问题及时进行重点管理、重点监督、重点帮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细化责任分工,严厉责任追究。一是抽选业务骨干,组成四个现场检查小组,对抽查网点进行现场检查,在对个人10万元(含)以上存款自查的基础上,补充增加对个人4万元(含)—10万 元存款的排查;从审计、人力资源和合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第五检查小组,对内控制度建设、董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作用发挥、财务管理、同业业务等进行检查。二 是现场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撰写现场检查报告,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 到位。三是严肃问责,强化效果。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问题,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处理,对自查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真实反映问题的将从重从严进 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事必明责,有责必负,失责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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