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江阴农商银行华士支行成功堵截一起持假身份证件办理业务的案件。
当天,一汪姓女子持身份证到营业厅要求开立个人结算户,在向大堂保安咨询相关业务的时候,不料被保安当场发现证件异样。经过进一步核实,该身份证没有芯片、变色效果单一、字体模糊,系伪造的证件。银行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据了解,该女子系外来务工人员,常年生活在江阴华士镇,前不久身份证件丢失,由于补办需回到河南老家,为了“图方便”,该女子的老公便通过非法渠道为其办理了一张假证件。她认为,既然身份证上面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所以堂而皇之的来到银行办卡,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华士派出所的民警现场对她进行了严厉的警告和教育,并没收了假证件。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华士派出所民警提醒,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凭其他有效证件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证明。
江阴农商银行一向重视案件风险工作,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联动合作机制,一线员工堵截电信诈骗、假证件等各类风险案件成绩突出,获得广泛好评,为平安金融创建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