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股权管理,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现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对本行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确权,并聘请专业托管机构对本行股份实行集中托管,届时请各位股东亲赴登记点办理股份登记确权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一、登记确权日期及地点
此次登记确权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分5个登记小组在各片区登记点同时进行(详见下表),各一级支行辖内股东需按具体分配时间段分段登记,工作日登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详见下表。
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务必根据归属支行到相应片区登记点进行登记确权(归属支行将短信或电话通知各位股东)。
二、登记确权流程
股东提交办理登记确权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单,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及表单,核对股东信息,核对无误后,在股金证上加盖托管机构专用章并发放股份确认通知书。
三、办理登记确权所需材料
(一)法人股东所需资料(附件1)
1.《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法人)》,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手印)
3.《授权委托书》1份(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确权则无需);
4.《声明》1份;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如有)
7. 国有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如有)
8. 股东单位最新章程及修正案(如有)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章程需于工商局调取;
9. 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应由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名按印;
10.本行股金证原件;
11. 股东股权已转让但未向本行申请变更登记的待办理更名手续后再行确权;
12. 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13. 股东发生名称变更、合并、分立、解散、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破产等主体资格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合并分立的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协议、合并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解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吊销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破产裁定书等)。
(二)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附件2)
1.《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自然人)》1份,股东本人现场签名并加盖手印;
2.《声明》1份,股东本人现场签名并加盖手印;
3.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股东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需于现场完成;
4.本行股金证原件;
5.本行分红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如有);
6.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领取《授权委托书》,并需公证;
7.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8.股权为继承、离婚分割、转让等但尚未过户的暂不登记确权,待过户后登记确权。
(三)表单领取
各位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在本通知公告的附件中下载相关资料表格;也可与各支行联系人进行咨询。《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自然人)》、《声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单,可至各支行登记点设立的咨询台领取。
四、注意事项
1.登记确权准确与否关系到股东的权利,请务必如实填写;
2.各股东可领回相关表单自行填写,但签署名字/名称、日期、按手印、盖章均须在现场进行;
3.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办理确权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涉及上述特殊情形的、需要办理公证的,避免遗漏,否则银行对不能及时确权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请提前熟悉需要填写的信息,避免现场填写信息时不能当场判断;
5.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切勿拥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丹(总行),联系电话:88866792,13851694520;
蔡含含(律师),联系电话:13776681133;
徐波(托管机构),联系电话:18805156677。
紫金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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