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兴化农商行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以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共9亿元向本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支农“阳光再贷”贷款。该贷款将有效解决涉农贷款“申请难”、“融资贵”、“担保难”和“手续繁”等问题,让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有力的信贷支持,促进本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一、贷款对象特定,破解“申请难”
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涉农贷款“申请难”长期制约着农业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年初印发了《关于完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管理政策 支持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文件要求金融机构改进支农再贷款发条件,精准支农。支农“阳光再贷”具有政策性强,扶持对象特定的特征,直接破解涉农贷款申请难题。支农“阳光再贷”的服务对象均为本市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样精准化的支农信贷政策将为本市“三农”发展增添强大的发展动力。
二、贷款利率优惠,破解“融资贵”
支农“阳光再贷”以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为核心,具有贷款利率低的显著特征。当前,我行普通涉农贷款加权年利率为9.66%,而支农“阳光再贷”贷款年利率最高仅为6.85%,比普通贷款利率至少低2.81个百分点,且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明显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支持金融机构继续扩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贷款方式灵活,破解“担保难”
长期以来,担保措施难以落实一直是困扰广大农户申请贷款的难题。支农“阳光再贷”创新机制,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一是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了1000万元的“‘阳光再贷’风险补偿基金”,为应对贷款风险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二是银行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在现有质押、抵押、联保和保证等担保方式基础上,农商行根据农业经营特点和农村资源现状,创新推出“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扩大农户可抵押资产范围。同时,对于经营效益好、信用状况优的农业经营主体,农商行还将发放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
四、贷款流程简洁,破解“手续繁”。
支农“阳光再贷”流程简洁,手续更简便。一是缩短办贷流程。市委农工办、人民银行等部门确定贷款投放对象,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客户池”。农商行直接负责贷款调查、发放和管理,省去农商行筛选客户环节,缩短办贷流程。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互相监督,提高效率。二是减少申请资料。农商行为每名信贷人员配备平板电脑,信贷人员调查贷款时直接在平板电脑中录入调查信息,当场进行贷款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实行无纸化办公,免去填写大量纸质申请、调查资料的不便,节约时间和人力。
目前,兴化农商行“客户池”中存量企业客户18户,发生61笔,贷款余额3.77亿;存量个人客户251户,发生273笔,贷款余额1.38亿。第一批拟新增35户,授信金额1525万元;第二批拟新增46户,授信金额10152万元。“阳光再贷”为优化农商行客户结构、顺应转型发展起到了有力的定向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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