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互联网已经涉及消费者的经济、生活各个方面,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我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如何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后如何维权?今天为大家讲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其中“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七项权利
1、知情同意权
收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目的必须明确并经用户的知情同意;
2、决定权
有权限制、拒绝或撤回他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
3、查阅复制权
个人有权向个人信息处理者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转移权
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5、更正补充权
个人发现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更正、补充;
6、删除权
在五种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个人撤回同意,
(4)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规则解释权
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日常生活中,很多领域都暗藏着泄露个人金融信息的风险。保护个人信息,关键要形成信息防泄露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六点:
1、妥善处理纸质单据。在处理快递单、各种账单和交通票据时,最好先涂抹掉个人信息再丢弃,或者集中统一销毁。
2、不在社交平台晒隐私。不在微博、朋友圈中晒隐私,对分享包含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打码处理,如:个人身份信息、位置信息等。
3、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轻易扫描二维码,下载使用APP时做好权限管理,根据需求谨慎授权,仅提供必要个人信息。
4、警惕不明软件和邮件。来路不明的软件不随便安装;遇到可疑邮件甄别邮箱后缀、网站链接及附件,谨防钓鱼欺诈。
5、谨慎使用公共WIFI。不随意连接免费WIFI或使用公共充电设备,不在WIFI环境下进行账号登陆、网银交易等敏感操作,避免账号、密码泄露。
6、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与防范。废弃的电子设备丢弃或转卖前务必将个人信息彻底清除;在外影印包含个人信息的重要文档时确保不被恶意存储。
个人信息遭泄露,如何维权?
1、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在实体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虚拟网络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
2、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53条之一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作出明确规定。个人信息被不法利用、遭遇诈骗的可以报警,通过公权力救济来惩戒犯罪、维护权利。
3、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司法机关可依照民法典规定,对其相关民事权利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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