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乱涨价弄出新花样
7月31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物价局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反垄断执法调查,该局对北海市驾培协会与11家驾培机构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合计64万余元。此案系广西依据反垄断法查处的首例价格垄断案(8月1日《南国早报》)。
在私家车进入千家万户的当下,驾校涨价事关广大市民的利益。北海市11家驾校在驾培协会的操纵下集体涨价,被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西物价部门查处该省首例价格垄断案,体现了政府监管物价,维护驾培市场秩序和驾培学员利益的态度,对驾培行业价格卡特尔行为也将起到威慑作用。
针对乱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多次明确表示,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国务院曾发布《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对经营者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最高罚款提高到50万元,对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提高到100万元。应该说,广西物价局对一起涨价的驾校处以64万元罚款就在这个处罚范围内。
然而,我们并不能寄希望于消费者用脚投票,平均每家驾校不到6万元的罚款,就能让北海驾培市场马上良心发现,价格公道。要我说,赤裸裸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固然可恨,但是比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隐蔽的策略涨价更值得警惕。
事实上,除了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涨价案例以外,花样翻新的策略涨价例子也不少见。比如,有的商家以原材料价格上涨、货源紧缺为由,人为减少市场供应,把涨价的责任推给市场供应不足。就驾培市场而言,各家驾校以油价上涨,人工成本增加为由陆续涨价,显然比直接串通涨价要隐蔽得多。
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须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查处明目张胆的串通涨价不难,但是策略涨价对有关部门是一个考验。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不仅要严惩明目张胆乱涨价,对各种策略涨价也要拿出有效的策略来。
我们期待物价部门处罚驾校串通涨价产生警示效果,更多地区严格市场价格监管,避免无良经营者哄抬物价,伤害民生利益。当然,从根本上讲,还要想办法拓宽市场空间,挖掘市场潜力,激活市场竞争,采取措施保护合法竞争、打破行业垄断特权。让包括驾培市场在内的市场经济在充分竞争的合法市场轨道上运行。如果不采取措施保护市场竞争秩序,明目张胆的乱涨价被打击以后,还会出现各种巧立名目的策略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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