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童须将介入点前移
近日,网上流传一则疑似虐童视频,记录了一名身穿校服的女孩,在家中遭到父母殴打,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深圳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当地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现有法律,一旦构成虐待罪,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情况下还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即便情节轻微,也免不了治安管理处罚。当事人父母虽然没有对其造成明显伤痕,但代价在所难免。
但这样的正义,却是以一种极偶然的方式到来。据报道,女孩家中安装了家庭监控,其父曾借用牌友的手机安装APP并查看监控视频,该牌友得以下载。也就是说,这是一件深藏在家庭内部的家暴举动。如没有意外因素,它很难被发现,也很难被曝光,更难以成为舆论、警方、法院、妇联多方介入的公共事件。
早发现、早应对是防止虐童事件的核心。据说在美国,家庭之间日常拌个嘴,都有可能把警察招来。这是因为《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提倡人们基于怀疑的报警。对于知情不报者,有可能受到罚金或短期监禁等处罚。这其中的经验,无非是将关怀的介入点前移,从最开始就防止虐童事件发生。现在的法律体系划出了“红线”,但如果虐童不为公众所知,虐待者就很难受到惩处。
鲁迅先生有一篇文章叫《我们如何做父亲》,其中就写到许多人只会做“孩子”的父亲,而不是“人”的父亲。对于每一位父母,都应该学学怎样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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