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关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道关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这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制度保障有了,关键还是在落实。我们看到,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比如北京市去年出台了“9+N”35个政策,今年又推出了“9+N”2.0版114个政策,近日还成立了第三个企业登记分中心;今年,上海优化营商环境2.0的66项地方事权改革事项已经全都落地,目前已经启动营商环境改革3.0版工作,争取营商环境面貌有更大提升……
可以说,正是这一项项的具体举措,一步步改善着全国各地的营商环境,从而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其中之一,就是要在“放”字上下功夫。
这一点,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更大力度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办理时限,超过时限的,办理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凡要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论证和批准。
这让笔者想起9月初在浙江省台州市采访时的一个细节:台州市在审批制度改革上突出“审批最快、服务最优”,大力推行“情感上暖心、行动上贴心、措施上用心、机制上顺心、关系上无私心”的“五心”“妈妈式”服务,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把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推动审批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实现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从项目备案到核发施工许可证全流程“最多30天”。
梧桐树好,凤自来栖。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方能破解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三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三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的冰山)问题,进而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