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要求以优化金融供给侧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微观治理机制见效、地区金融生态改善。从今天开始,时评版推出“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系列评论,敬请关注。
作为地区金融生态的重要一环,地方金融机构须继续在服务“三农”、基层、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握定位,专注主业,立足本地,切莫盲目“垒大户”“全国到处跑”,到头来“耕别人田、荒自己地”。
监管部门一直鼓励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形成大、中、小、微型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样化、特色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不同类型的机构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为实体经济提供差异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细数目前我国的地方金融机构,大多数能够做到立足本地、服务当地,但部分机构也出现了不规范经营、盲目跨区域扩张、偏离“支农支小”定位等诸多问题。
究其原因,这主要与资本天生逐利以及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从负债成本看,地方金融机构由于天生缺乏大型企业客户,与国有大行相比,它们往往较难获取低成本的公司存款,加之个人客户存款近年来持续出现“搬家到理财产品”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地方金融机构的存款波动,抬升了负债成本。
由于负债成本上升,在资本逐利、经营压力等因素的驱动下,地方金融机构必然会提升资产端收益,即提高贷款利率或增加贷款规模。同时,受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影响,部分地方金融机构生存状况恶化。此外,地方金融机构多为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资本金不充足等突出问题。
因此,重新厘清地方金融机构定位、夯实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必须是“服务本地”,不能“全国各地到处跑”,要有抗拒盲目做大诱惑的能力,扎根在当地,做小、做细、做实。具体来看,应该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以及个人金融服务,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把一些薄弱环节填补起来,这既是地方金融机构的优势所在,也是其应该承担的使命。
其次,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补充资本的实施方案,金融监管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摸清风险底数。同时,支持地方政府继续通过多种市场化途径引进投资,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
最后,要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强化股权管理,依法清退问题股东,特别要加强新进入股东的资质审查,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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