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难与平台企业认定劳动关系、工作地不固定、收入不稳定等原因,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动力不足,并时常中断缴费。专业人士建议,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平台企业有责任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权益提供保障。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平台就业,或跑网约车、送外卖,或从事网络主播、网约家政服务等。
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8400万。《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多数新业态从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收入水平有限,大部分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未来的养老需求缺乏有效的保障。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实际,改革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缴费方式,鼓励开发相应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明确平台企业的责任,确保新业态从业人员未来老有所依。
工作不稳定,养老保险缴费常中断
今年36岁的黄杨在北京一家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从事货运工作。4年来,他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黄杨告诉记者,“身边的同行多自己缴费上社保,而来自外地的同事大多没参加养老保险。”
按照现行政策,在难以和平台企业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和黄杨一样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依靠个人缴费,因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负担比较重。
在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薛惠元看来,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实际参保率较低,参保意愿不强。“他们大部分是中青年,收入不稳定,参保意愿很低,相对长远的养老规划,他们更偏好当期消费。”
记者注意到,除了养老保险参保率低以外,不少新业态从业人员还会中断养老保险的缴费。“很多人工作地点不固定,一旦更换城市,有的人索性就不缴了。”黄杨说。
“面对相对复杂的转移接续手续,新业态从业人员时常选择不再转移转续,放弃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薛惠元解释道,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在实际转移接续过程中,各地政策、经办管理方式有较大差异,缺少统一的经办规程。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曾指出,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大多是劳务合作关系,与传统的法定劳动关系性质不同,难以满足现行社保体系的参保条件。
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动力不足
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
事实上,早在2018年5月,我国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启动了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即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养老保险”),明确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实质上,这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的个人以税收优惠。
“从理论上看,税延养老保险能够减轻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缴费负担,提高其参保意愿,从而为他们的养老提供保障。”薛惠元指出,但目前试点的税收优惠力度较低,税前扣除额度个人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并且试点范围有限。
“加上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险意识不强、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税延养老保险对新业态从业者的吸引力不大。” 薛惠元直言,“一些新业态从业人员连基本的养老保险都不愿参加或无力参加,又怎会有意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说起养老,我们最信任的还是国家,而且基本养老保险和生活需求相挂钩,比如一些城市设置了购房门槛,需缴满一定年限的社保。所以在筹划养老保障时,肯定会优先购买基本养老保险。”黄杨说。
38岁的段青是一名微店店主,月收入约7000元。对于以后的养老她早有打算:“养老最大的开销就是看病,与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如买商业医疗保险来得实在。”
和段青想法相似,主要通过线上约拍、接单的摄影师杜弋也认为养老保险并不是养老储备的唯一途径。“行当里不乏名气大、收入高的独立摄影师,他们很多都通过投资房产为养老做准备。”杜弋说。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新业态从业者的收入水平差异很大,一些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缺乏了解,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人群则偏爱个性化的理财方式应对养老。
“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规模还不大,使得费率较高,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长期导向,不擅长展示分红、返还价值,影响了人们的购买意愿。”王向楠补充道。
保障养老权益,平台企业责无旁贷
“养老保险最需要关注的是,没有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或经常中断,并且没有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人群。”王向楠建议,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需要,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
“满足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需求,需坚持‘多主体、多方面’的思路。”薛惠元认为,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应从参保费率、缴费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增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缴费费率的灵活性,允许新业态从业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周期,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缴费,吸引更多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薛惠元建议完善商业保险。出于成本与效益考虑,商业保险公司往往缺乏开发专门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险种的动力。对此,薛惠元认为,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提供补贴的方式,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在运营方式上,可以考虑政企合作,政府为责任主体,保险公司主要负责提供保险相关的运营与服务,从而鼓励新业态从业者购买。”薛惠元补充道。
针对税延养老保险,资深保险经纪人王意笑认为,除了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外,更重要的是重视宣传,加强对鼓励长期缴费、坚持长期价值的商业养老险的知识普及。
“对于吸引大量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平台企业,尽管其在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权责尚未明确,但其有责任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提供保障。”薛惠元认为,应当不断增强平台企业的责任,要求其主动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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