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算法推荐服务者应该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此前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样作出类似规定。这些都在提示互联网平台必须坚持用户导向。
近年来,随着算法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用户的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和使用行为、数据等判断用户喜好,并针对用户提供各种服务、内容等推送。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平台可以“知用户之所想”,推荐用户更喜欢的服务和内容,用户也更容易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
但也要看到,部分算法推荐已经沦为平台的“广告推广工具”。互联网平台过分读取用户数据,并借此向用户密集推送商业营销等垃圾信息。这无疑背离了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的原则,使平台沦为广告商的“工具人”。
不仅仅是算法推荐技术,互联网平台相对于用户,还存在其他诸如数据、信息、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在产品设计、协议约定和规则制定中有更多的主导权。如何发挥这种优势,更好服务用户,是各方应该考虑的重点。
首先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实施,配套的行政法规也正在筹划之中,立法部门应该从严从细从快做好立法工作,保证法律能够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市场监管、工信等职能部门则要扮演好市场守夜人的角色,整治平台违法行为要加强协作、快速反应、依法处理。
互联网平台也不应仅满足于守法的底线。应坚持从用户角度出发,优化产品设计,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变相“压榨”用户。比如在用户协议拟定中,除了从平台自身出发规避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之外,还要切实考虑用户需求,不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
当然,坚持用户导向并不排斥互联网平台的盈利需求。相反,坚持用户导向将有利于提高平台的盈利能力。一方面,更好地服务用户,将增强用户对于平台服务的付费意愿;另一方面,还会增加用户数量和使用黏性,提升平台活跃度,提高平台在广告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如今,中国网民规模已突破10亿。谁坚持了用户导向,谁就有机会继续享有网民规模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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