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因虚假宣传等被处45万元罚款后,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近日又因“不得退换”的“霸王条款”,再次引发舆论热议。售价动辄过万元的加拿大鹅,为何屡屡出现“幺蛾子”?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其“内外有别”的政策。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上海一家加拿大鹅门店花一万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却被要求签署“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霸王条款”。后来,这件有明显质量问题的羽绒服,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退换。
在加拿大鹅全球官网上,其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在中国市场上,却一派“霸王嘴脸”。有意思的是,舆论发酵后,加拿大鹅12月1日上午发布的声明称,这一条款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似乎企图通过“文字游戏”的方式脱身。在与上海市消保委的约谈中,加拿大鹅方面所表述的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也差距甚远。
这并非加拿大鹅第一次玩弄“文字游戏”。今年,加拿大鹅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其原因是宣称其Hutterite羽绒“最保暖”,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调查发现,羽绒保暖性能与产地并无关联度,加拿大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
要求消费者签署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判定商品质量问题“自己说了算”、广告随意夸大……一次次玩弄“文字游戏”,背后是加拿大鹅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刻意的“内外有别”。
多年前,中国消费市场曾经一度出现部分外资品牌实行歧视性政策的情况,有的品牌在中国的售价刻意高于国外,有的则在全球召回时唯独“遗忘”中国市场。这些年,随着市场监管体系的健全、中国消费者的成熟,“外国月亮格外圆”的滤镜早已消失,歧视性政策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加拿大鹅却依然停留在“人傻钱多”的幻境里,刻意推出了明显低于全球的“中国大陆专供”售后服务条款。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来不是哪一个商家自己推出“霸王条款”就可以左右的。想要在中国市场上获得认可,无论是加拿大鹅还是哪国的鹅,都需要明白:只有拿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消费者足够的诚意和态度,才能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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