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的地方宣布拟上调居民或非居民用气价格,引发市场关注。短期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不减、经济面临“三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当正视燃气价格上调对居民和企业的一系列影响,尤其要避免过度涨价对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造成冲击。从中长期来看,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上涨使得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中存在的矛盾更为突出,对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倒逼作用。
一段时间以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推升了我国进口企业的气源成本。除了俄乌冲突这一地缘政治因素之外,过去两年时间里,美欧等发达国家为应对疫情实施了超大规模货币宽松政策,推升包括天然气在内的大宗商品价格水涨船高。此外,全球范围内兴起的绿色低碳转型思潮,导致过去十余年间世界石油、天然气等石化能源的投资规模显著低于历史趋势水平,产能扩张放缓,供需格局收紧。随着世界经济从疫情冲击中逐步复苏,总需求扩张加剧了国际天然气市场上本已紧张的供不应求局面。
进口气源价格上涨导致国内不少城市的燃气供应企业上下游价格倒挂,出现持续性亏损,有的甚至对正常的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恶化,部分地方采取了调价措施,允许上游涨价因素适度向下游传导,缓解价格倒挂压力。从短期来看,终端售气价格上涨无疑会抬高居民和企业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的用气成本。政府应重视以下两点:一是尽可能不上调或少上调第一阶梯气价,减缓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影响;二是在疫情冲击下,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阶段性地对困难家庭和特定中小微市场主体实施用气补贴政策。
燃气既是重要的工商业生产资料,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民生资料。燃气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首先,天然气市场并非完全竞争市场,供给方主体数量较少。而且,受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周期限制和海运运力制约,燃气的短期供给弹性往往不大,一旦需求变动就容易引发价格剧烈波动。其次,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高,国内燃气价格不仅取决于国内因素,而且受制于外部因素变化。再次,燃气价格事关千家万户,因而在顺应市场规律的同时,还应兼顾民生需要。
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属于典型的“深水区改革”。一方面,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涉及国内因素和外部因素、市场规律和民生保障、价格机制和政策机制等多重矛盾,需要全盘谋划。另一方面,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涉及进口企业、长输管网运营企业、城市燃气零售企业、终端用气居民和企业、地方政府等众多主体,关系到复杂的利益协调,需要相关部门统筹兼顾,稳妥有序推进。
总体上,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而言,可借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方面在合理幅度内形成动态调整的市场化价格,促进上下游价格联动;另一方面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应对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畸高或畸低特殊状态。同时,要遵循先企业后居民、先大宗后零售的原则。从企业用气着手,逐步放宽价格限制区间;居民用气具有特殊性,应综合考量气源价格、运输配送费用、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稳妥有序推进。
此外,在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同时,我国还应不断巩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底线。一是夯实国内产量基础,保持天然气稳产增产,促进煤制气产业发展。二是多元拓展油气进口来源,在国际市场低价周期合理增加长协购气比例。三是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维护油气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四是在加快扩大天然气国家战略储备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市场力量增加商业储备规模。五是加快推进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培育相关现货期货产品,推进本币结算,增强我国在全球天然气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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