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落实提供了行动指南。
养老保障是老百姓关心的民生大事。发展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意味着参加人未来可以拿到更高的养老金,获得更好的养老保障。它将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一起,成为我国养老保险的三大支柱。
根据“第三支柱”的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是以个人账户制为基础,缴费由个人自愿承担并实行完全积累、国家财政予以税收优惠、金融机构提供合规产品、投资决策个人自主、运营过程体现市场化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将居民“储蓄养老”更新为“投资养老”的一项重大举措,其核心突破在于,可以充分借助市场作用机制保证个人养老财富的保值增值,使居民积累养老财富的途径转向更多依靠财产性收入,并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和专项附加扣除。
可见,个人养老金制度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要、强化市场机制在养老保障中的过程参与、进一步改善传统养老保险三支柱的资金结构、减轻第一支柱的运行压力,还能够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增添制度选项,并在增加居民财产收入、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上提供充分的政策空间。
助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开花”,要在准确把握政策意涵的前提下,明确未来制度实施的重点与方向。首先,应调动个体参与积极性,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有关部门需要在政策设计上提高制度吸引性的优先级,直击参保个体关注的核心问题,解决痛点,把第三支柱真正“支”起来。其次,政策执行部门需要借助多样化的媒体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关注灵活就业者等群体,倡导利用个人养老金制度优势,弥补他们在基础养老金待遇方面的不足;增强个人账户管理弹性,允许在规定时限和额度内应急支取,并对补税、归还等细节做出具体规定。最后,监管部门需保障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的运营安全。对于运营个人养老金的机构,需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对投资领域也要严格筛选,确保个人账户收益最大化。
助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开花”,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多元耦合机制,实现多政策联动。财税部门在增加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并优化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提高个体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积极性;银保监会与证监会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强化个人养老金投资者保护;商业银行作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第一入口”,直接同制度参与者对接,需要承担起建立健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理顺管理章程、打通运营障碍的基础职责;社会层面的各类企业、媒体与社会组织,则需在多种线上平台以及多样化的线下活动中,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助力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早日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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