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2年度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县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凡是享受过岗位补贴的人员(军人手拉手、创新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不能报名本次招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由各镇、街道开发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人员74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下载或现场填写《徐州市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考生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进行现场报名,由劳保所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困难人员所需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
2、此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报名。参加报名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审核考察
镇(街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
五、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县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县人社局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六、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均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标准按丰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镇(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92153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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