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综合岗位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3、事业编制报考人员须为我县县直部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6、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选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经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射阳县行政中心409-1办公室)现场报名。县委政法委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需要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不足,则不开考。
报名时间为4月9日—4月13日,报名表请到“射阳政法”(http://www.syzfw.gov.cn)网站下载。
2、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的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3、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射阳政法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射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附件:中共射阳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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