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拟招聘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在基层开展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详见《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贾汪区户籍。
2.《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徐州市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应聘者应具有适应疫情防控岗位的身体条件,纳入贾汪区低收入群体范围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陆贾汪区政府网(www.xzjw.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地点:《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6.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四、考试与聘用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直接面试。
2.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0元)。聘用期限为3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2.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两张2寸彩照到所在村(社区)办理。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贾汪区及各属地政府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贾汪区老矿街道办事处 15252070712
贾汪区大泉街道办事处 18552882223
贾汪区茱萸山街道办事处 15162282396
贾汪区大吴街道办事处 15952200190
贾汪区潘安湖街道办事处 15895286000
贾汪区青山泉镇人民政府 19852062219
贾汪区塔山镇人民政府 15298786151
贾汪区汴塘镇人民政府 15252048814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13685162958
徐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18361518688
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16---6688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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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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