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市直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编报我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暂缓招聘的事业单位)。
二、编报要求
1.从紧掌握、逐步补充。各单位在编报公开招聘计划时,应在核定的编制数、空缺岗位数和2021年度前空编使用计划内编报。在使用空编使用计划时要留有余地,特别是要预留部分编制用于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等人员,不得满编、超编编报招聘计划。
2.规范岗位条件设置。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外,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不得附加年龄、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3.专业设置要求。根据省招聘工作要求,管理类和工勤技能类岗位原则上专业不限;专业技术类岗位一般设置到专业大类,部分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岗位,须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各单位申报的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中的专业类别、名称填写。
4.各单位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50%。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岗位计划申报表及空编使用计划通知单(红卡)请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报送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5:30,逾期不报视作本年度无招聘计划。
2.上报岗位计划申报表时,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
1.附件1.《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 附件2.泰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申报表.docx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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