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类护理3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即将结束,现将拟聘用人员来院报到及防疫要求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所有人员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备案)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详见《填写说明》(见附件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勿调整表格原有格式,在“贴照片”处必须有小二寸电子彩照,于4月27日16:00前以“招聘岗位+姓名:审批表”为邮件名发至医院人事科邮箱(njeyzhaopin@163.com)。
2、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社保缴纳(含养老保险)证明以及解除合同证明等原件材料。已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人员,请于4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上述材料来组织人事科报到,拟定于5日1日正式来院上班;暂未与原单位办理好辞职手续人员,请与原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于5月2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上述材料来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新同事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安排好住宿。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无法来院报到者先致电人事科(025-83626256)。
3、防疫要求
请来院报到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澳门除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来院报到。
(2)来院报到当天,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带“*”人员需提供48小时、24小时内共2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仔细阅读相关防疫要求并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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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
2:填表说明
南京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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