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辅助文员1名、驾驶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的职位包括1名辅助文员(性别不限)、1名驾驶员(性别不限)。辅助文员主要从事文字辅助、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驾驶员主要从事驾驶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辅助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2、自愿从事辅助文员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4年4月出生),如皋市户籍;
5、身体健康,具有完成工作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二)驾驶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2、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后至2004年4月前出生),如皋市户籍;
5、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工作的疾病,具有完成工作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招聘单位到交警部门调取相关情况);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能力测试、体检和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自理。
(一)辅助文员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如城街道长宁路检察院东门),联系电话:0513-87692618 。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提交材料:《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可下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作品、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
3.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文字能力考试。笔试、面试、文字能力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同时参加文字能力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建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常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rg.jsjc.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确定(但不得低于1:2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放弃面试处理,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文字能力考试以书面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机关主要公文写作能力。
(4)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文字能力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体检
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rg.jsjc.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文字能力考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文字能力考试成绩均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驾驶员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如城街道长宁路检察院东门),联系电话:0513-87692618 。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材料:《公开招聘检察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可下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
3.考试
本次招聘驾驶员考试分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算总成绩。
(1)驾驶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第三方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确定(但不得低于1:2比例)。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与应急反应,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放弃面试处理,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
4.体检。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rg.jsjc.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如皋市富皋万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聘用人员委派至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等一切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2.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享受误餐补贴。
五、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等事项。应聘人员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南通百通场所码扫码结果并配合检测体温。南通百通场所码扫码结果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且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2℃、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和考试场所。
六、相关说明和政策咨询
因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通讯工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录用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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