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拟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在基层开展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详见《云龙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人员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在云龙区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人员;
4.应聘者应具有适应疫情防控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陆云龙区政府网(www.xzyl.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5.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6、报名地点:详见《云龙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四、考试与聘用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0元)。聘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2.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两张2寸彩照到所在社区办理。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彭城街道办事处 0516-67019968
子房街道办事处 0516-83909855
黄山街道办事处 0516-83668028
骆驼山街道办事处0516-83364029
大郭庄街道办事处0516-83061963
翠屏山街道办事处0516-83661215
大龙湖街道办事处0516-83394091
汉风街道办事处 0516-80580287
潘塘街道办事处 0516-83280615
区人社局登记管理科0516-87877910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6-80803237
附件1:云龙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云龙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