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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农商行春季校园招聘公告汇总
2022年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和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2022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连云港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徐圩新区网站(http://www.xwxq.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中应聘A01-A07岗位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受连云港考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考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入编手续)。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徐圩新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徐圩新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徐圩新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09:00- 6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9日09:00- 6月14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9日- 6月15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9日- 6月15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9日09:00- 6月1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2256333。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518-82250658(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2楼文教科)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将在徐圩新区网站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225065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6月16日0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申请,经连云港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徐圩新区网站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徐圩新区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徐圩新区网站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徐圩新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徐圩新区网站公布。

  6.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参加,被委托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报考人员手写的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徐圩新区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知识和技能。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教案质量纳入评分。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徐圩新区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圩新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连云港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A01-A07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末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A08-A27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受连云港考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徐圩新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2252057。

  2.连云港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接受本次招聘举报,举报电话:0518-82250658。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2.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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