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拔局机关文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心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3年以上。
3.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选拔对象。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8室;联系电话:0516-88891328。
报名时所需材料:(1)《新沂市教育局选拔机关文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4)公开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学科论文除外)。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公文常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选拔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5.考察公示。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基本素质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如考察人员不合格,则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拟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参选资格。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和要求,选拔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
附件:新沂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机关文秘人员登记表
新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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