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婚姻登记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开考比例 |
窗口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 3 |
财务 |
1 |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会,会计与审计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和责任担当,乐于助人,能吃苦耐劳。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标准、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且表现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4.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应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16:00—7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bm.sqzpks.cn
请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照片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相片等证明材料。
2.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5日9:00-17:00,考生从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7月26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成绩在【宿迁就业】微信公众号和【宿迁就业网】进行公示。
3.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和实操测试
(1)面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时,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
(2)实操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于面试之后参加实操测试。实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电脑操作能力、软件使用及思维反应能力。实操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
5.加分事项
个人原工作岗位上近三年获得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加1分,获得普通话证书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20%+加分事项得分。
7.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宿城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8.人员录用
考察体检结束,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聘用人员与宿城区婚姻登记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303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缴纳五险,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婚姻登记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4225905
宿城区民政局监督电话:0527-82960087
宿城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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