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前,天宁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资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2.测试对象:音乐、体育学科岗位资格复审合格,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的人员。
3.测试内容:
音乐学科岗位:
①特长展示。以下内容自选一项:器乐演奏、声乐、舞蹈,内容自定,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60分)
②自弹自唱。在指定曲目中抽取一首,钢琴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40分)
参加测试要求:
① 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由考生自备。
② 声乐、特长展示如需伴奏,伴奏带自带(只限U盘),不得带伴奏人员进入考场现场伴奏。
体育学科岗位:
① 队列口令(不少于8个)、自编操(自喊口令)2×8拍4节,时间不超过2分钟。(30分)
② 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自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30分)
③ 常用教学技能展示,以下内容自选一项:田径类的立定跳远、实心球、蹲踞式起跑;体操类的前滚翻转体接后滚翻、头手倒立(男子)或肩肘倒立(女子)、侧手翻;球类的篮球、排球、足球中除已展示过的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40分)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2.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的人员。
3.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100元。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音乐、体育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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