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应聘研究生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时间: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一楼东侧大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20号)。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招聘公告》规定,根据自身及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系统里下载打印,表中个人承诺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者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
④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应聘人员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
⑤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2022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2022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按上述顺序订在一起(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员。递补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日上午09∶00~11∶30。资格复审递补地点: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1015办公室(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20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南通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认真阅读《2022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签署《2022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入场。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事项
1.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两份,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公布,请相关人员保持关注。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委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届时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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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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