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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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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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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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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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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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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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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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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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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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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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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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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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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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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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
2.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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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的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6)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淮海技师学院西侧),联系电话:0527-84333305、84333308。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党务工作经历证明(党支部盖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2张(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考生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后期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考试费用: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2、资格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9)联系。
3、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持续关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上公布。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两新”党委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名单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党委备案。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工资按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副职”岗位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3738元/月,绩效工资为1000元/月(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底考核参照区内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765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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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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