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5日9:00-15:00;
2.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海伦路80号海伦生活广场(苏锡通园区政务中心)305室。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面试资格。
2.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关凭证)。
(6)江苏省内在编教师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做相关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所前须扫描“场所二维码,核检“苏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2)。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苏锡通园区的官方网站、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关注网上通知公告,并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咨询电话
0513-89196681(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0513-51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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