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宜兴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公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2022年宜兴市卫健系统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体检时间
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
二、体检地点
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其余证件一律无效)、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请预先下载填写好)于体检当天早上6:30前到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陶都路29号)门口集合。体检费由考生自理(400元,支付宝二维码收款)。
逾期未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要求
(一)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出示“门铃码”、“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体检,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体检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包含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参加体检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同时应全程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如体检结果异常,凡现场出具体检结果的项目全部当天进行复检(如血压、心电图等);现场无法出具体检结果的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等),视情况通知参加复查。
3、体检前不要饮酒,不要吃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食品,并注意休息。
4、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后不要吃任何东西,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包括不要喝水),需空腹服药的人员,可在检查结束后补服。
5、女性考生如已怀孕,有关项目可延后检查,但体检时须出具市级医院的书面证明,并于本次体检时书面承诺生育后及时补检有关项目,所有规定体检项目均合格方可聘用。
(二)体检考生须知
1、考生未按公布的体检注意事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招聘考试的有关纪律。如要暂时离开,必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如不服从安排,或自行离队者,取消体检资格;
5、请考生自觉遵守体检各项要求,并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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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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