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试岗位)面试已结束,根据《2022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加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和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加试成绩和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体检组织实施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已提供的除外)。
3.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约400元/人)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4.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查要求,并在当天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3.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并接受体温测量和“苏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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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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