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体检、复检结论,确定通过体检的勤务辅警报考人员(共50名)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根据招聘公告有关程序安排,现将体检结果、体能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6:20-6:50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若因天气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二、签到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江洲路66号)南广场国旗旗杆附近。
三、项目及标准
勤务辅警报考人员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
立定跳远达到2.0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4(含)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品。
(二)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试前明确考核标准,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并进行适度锻炼,若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测试当天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体能测试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并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咳嗽、呕吐等异常症状的,现场签定《考生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自我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或者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进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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