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结束,现就技能测试及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根据考生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一)技能测试报到时间
2022年8月23日8:00,8:30未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二)技能测试报到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小学 (宿迁市金鸡湖路88号,所有考生从南门进入)。
(三)相关要求
1. 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到,未携带的不予参加技能测试。
2. 报考小学音乐、初中音乐岗位的考生所需钢琴、音响设备由考点提供,其他用品由考生自备,声乐如需伴奏,伴奏带由考生自带(只限U盘);小学体育、初中体育岗位考生篮球、足球、羽毛球(拍)等辅助工具由考生自备;小学美术、初中美术岗位考生所需画纸、画架由考点提供,其他工具由考生自备。
3.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考生排名成绩(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四)防疫要求
1.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健康申报表》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使用“宿康宝”微信小程序扫描考场入口处的“场所码”。考生“苏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为绿码,持有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技能测试。
2.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技能测试资格或耽误技能测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3. 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凡是省外来(返)宿考生,均须在抵宿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且宿迁本地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场参加技能测试(是否是省外来宿人员,根据行程码上是否有省外旅居史判断),未按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无技能测试岗位:2022年8月23日9:00-12:00,14:30-17:30。
有技能测试岗位:2022年8月24日9: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实验学校海丰楼报告厅(宿迁市世纪大道与厦门路交汇处,从东门进入),咨询电话:0527—88859862。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2. 资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所获荣誉或称号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符合岗位表中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须为“是”,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核。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3. 异议处理。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有异议的,应在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承认资格复审结果。
4. 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
5. 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申报表》参加资格复审。
(四)防疫要求
1.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健康申报表》(其中已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无需提供)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使用“宿康宝”微信小程序扫描考场入口处的“场所码”。考生“苏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为绿码,持有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2. 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提前了解资格复审地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资格复审当天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 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资格复审;凡是省外来(返)宿考生,均须在抵宿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且宿迁本地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场资格复审(是否是省外来宿人员,根据行程码上是否有省外旅居史判断),未按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4. 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疫情防控要求与考生一致。
三、面试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