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政协联络联谊服务中心为区政协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3)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涉及回避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三号楼(政协楼)314室。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区政协联络联谊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主管单位需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与《报名表》上的二寸免冠彩照一致;
(3)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取消情况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区政协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三)综合测试
通过适岗评价、笔试、面试,考察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考察选调人员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
2.笔试。适岗评价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理论素养、知识储备、写作水平等。
3.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35%、35%比例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选调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选调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考试由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工作以《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有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当即取消相关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选调解释权属于区政协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相关通知公告等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3-86028139(区政协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86103628(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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