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并为医院综合医疗大楼二期扩建项目和市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储备各类人才,经南通市卫健委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4名(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1986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可放宽至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社会在职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8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 (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 9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 9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 9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 9月17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www.ntdsy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7、1-13号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8、其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按照目前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咽痛等新冠十大症状;提供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期间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届时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本科生岗位需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则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3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签字)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成绩单(应届生)
(4)专业方向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在职经历相关证明(非应届生)
(8)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9)论文、获奖证书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告。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医院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监督电话:0513-85116001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