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扫描,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675331553@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溧水区卫健委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8: 00。
9月15日18:00前未收到邮箱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请于9月16日(9:00-12:00)自行与溧水区卫健委党建人事科进行电话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笔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及防疫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笔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及防疫要求到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天,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为保持基层医疗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医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建人事科:025-5721095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025-56237862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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