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苏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下称:药检中心)是市市场监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包括国家药品抽检、省/市各级监督抽检、专项检验等)、企业委托检验和应急检验,洁净室(区)性能检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药物滥用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托的进口药品标准复核工作。前身为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卫生局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9年。2012年搬迁至苏州市吴中大道1336号,2016年更为现名。
药检中心现有两处工作地点,本部位于吴中区,占地19亩,实验办公用房12000平方米;另在工业园区设有生物制品检测基地,建筑面积1066平方米。
药检中心内设化学药品室(抗生素室)、生物制品与生化药品室、中药与保健食品室、化妆品室、微生物室、药理毒理室、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室、医疗器械与诊断试剂室等8个检验科室和办公室(人事科)、业务技术科、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仪器与保障科、不良反应监测室等8个行政职能科室。
中心集聚了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为药品检验检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目前在编人员97名,平均年龄35岁,其中博士10名,硕士51名,硕士以上学历人员61名,占全中心人员的62.9%。在职称方面,目前有主任药师11名,副主任药师32名,主管药师27名,其他序列中级2名,中级以上人员为72名,占中心人员的74%。
仪器设备方面,药检中心配备核磁共振波谱仪、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LC-QTOF液质联用仪、GC-QQQ气质联用仪、飞行质谱微生物鉴定仪等各类检测仪器1100台(套),原值2亿元,满足口岸药品检验和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检验需求。
检测能力方面,中心吴中实验室和园区生物制品检测基地两处场所共有包括保健食品、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839项参数的技术能力,其中食品领域保健食品类157项参数,非食品领域包括药品类、生物制品类、化妆品类等682项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
为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生物制品检测基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生物制品检测基地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可在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生物制品检测基地人员招聘岗位表》)。
4.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有其他不适宜应聘的情况。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圆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zyp.jobs.o-hr.com/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五、招聘考核办法
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详见《2022年生物制品检测基地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1.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由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验操作能力。技能操作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2.面试
面试由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核方式为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2)考核方式为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技能操作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折算后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按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如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中心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4.考试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不定期组织考试,以通知为准。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苏州市药品检测研究中心委托圆才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个季度末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名,按排名以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圆才网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856
监督电话:0512-67079951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