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秋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1986年9月至2004年8月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本次教师公开招聘,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2年已经通过公开招聘被我县教育体育系统正式录用的人员和2022年已落实工作岗位的如东籍2022年毕业的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过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 2022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9月17日09︰00-9月21日18︰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17日09︰00-9月22日18︰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17日09︰00-9月23日11:30(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9月17日09:00-9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9月17日09︰00-9月23日20︰00。
(二)网上确认:
1.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考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无需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详见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9月24日09:00~11:3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方式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其中应聘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由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2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2年9月25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24日14︰00-18︰00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考试防疫注意事项。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陆“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查询、持续关注“南通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并遵照执行。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秋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签署《2022年秋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在参加考试时交考场监考员。考生须于考前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要求等,于笔试后1天内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系统里下载打印,并在表中个人承诺处签名)。
(2)应聘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小学体育和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以及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右侧有二维码)。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100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1)01-15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
(2)16-24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并加试技能测试形式。微型课备课、上课要求同上。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中小学音乐(岗位代码:16、17):微型课结束后即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声乐(清唱,曲目自选,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钢琴演奏(现场指定曲目,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特长展示(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20%):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不使用伴奏)或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②中小学体育(岗位代码:18、19):微型课结束后即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队列口令(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足球(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体操(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技能测试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③小学美术(岗位代码:20):技能测试结束后独立备课、上微型课。技能测试项目:命题创作(可以用水粉、水彩、中国画的形式完成,提供4开大小水粉纸和四尺三开半生宣纸各一张,其余绘画工具材料自备。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人物全身速写(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绘画工具自备。考试时间:3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美术字(完成黑白稿即可,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书写工具自备。考试时间:3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
④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代码:21):技能测试结束后独立备课、上微型课。技能测试项目:PPT课件制作(考试时间4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Flash动画制作(考试时间4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Scratch编程(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
⑤学前教育(岗位代码:22-24):技能测试结束后独立备课、上微型课。技能测试项目:钢琴弹唱(现场指定曲目,考试时间3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儿童画(考试时间40分钟。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点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1)01~15岗位,微型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2)16~24岗位,按微型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 01~10、12~15岗位: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1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16~2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微型课成绩高者;微型课成绩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四)择岗。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前;微型课成绩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如东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取得,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微型课成绩高者;微型课成绩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取再次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岗)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2年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奖励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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